1.我想问一下从云南昆明用火车发货到湖北黄石的价格及距离是多少?相当急

2.2009年7月1日汽油和柴油每吨价格是多少

昆明今天汽油价格是多少_今日昆明成品油价格是多少

由于国际油价已连续阴跌数日,且跌幅达到10%以上,市场猜测国内成品油价也将跟随调整。业内人士称,根据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内油价调整最快也要等到本月底见分晓。

“调不调价要到月底才能见分晓,因为距离触发调价的22个工作日还未到。关键要看未来半个月国际油价如何变化。只要在22个工作日内,国际油价的移动平均价跌幅超过4%,则中国跟随下调油价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世界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对本报记者说。

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我国成品油价格调整盯住基准国际原油平均价格,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按照新的定价机制,国家发改委在6月份两次上调了国内成品油价格,这被外界解读为中国将坚决执行新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信号。

中国石油(601857)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教授也预计,按照目前这个趋势以及国家对执行定价机制的坚决态度,只要国际油价维持跌势,国内油价还是会跟随下调的。

国内油价是否下调 最快月底见分晓

事实上,在更灵敏的成品油批发市场上,国内汽柴油批发价早已“闻风而动”,跟随国际油价而下跌。与官方定价的成品油零售价相比,批发价更易受到市场供需的左右而出现波动。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目前中石化、中石油批发价格都开始松动,甚至出现优惠促销;而社会贸易商对后市也不看好,纷纷降价出货。市场信息显示,包括重庆、成都、长沙、福州、昆明、南昌、合肥、浙江、山东等多个省市的成品油批发价上周以来均出现了每吨50元到500元的跌幅,其中尤以重庆为最。该地成品油批发价的暴跌程度几乎抵消了6月29日国家发改委上调成品油价时每吨600元的涨幅。

我想问一下从云南昆明用火车发货到湖北黄石的价格及距离是多少?相当急

双十一已经过去啦!剁手的滋味酸爽之后,带着已经被剁的血肉模糊四分五裂的手,还要继续迎战双十二,对吗?!

TF、YSL、雅诗兰黛、兰蔻、香奈儿.......口红

YSL圣罗兰口红中国售价320元

Dior迪奥口红中国售价300元

ARMANI阿玛尼唇釉中国售价310元

你们绝对在吃过各大美妆博主的安利后

都悄悄加入了购物车付款,现在已经纷纷上嘴,做上了小仙女啦!

但...你们知道一只300元的口红,其实他的税费要占200....元....吗.....

如果没有税,口红哪有这么贵......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化妆品价格背后的事儿~

先来看一份财政部在去年10月1日下发的一份《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这个通知一出,各大国际大牌,为了响应化妆品消费税的调整,像什么雅诗兰黛、迪奥、兰蔻、圣罗兰啊等等等等都宣布降价了,据说最大降幅达到18%?

但降价是降价了,还不是要交税,而且现在对“高档”化妆品有了清晰的界定。

不论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化妆品,只有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高档化妆品,才会被征收消费税。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从原来的30%降到15%。

按照这个通知来看的话,一支口红按3克算,完税价格是30块钱以上的口红都算奢侈品..

所以一支价格在300元的口红到底交了哪些税?

如一支口红的到岸价是100元(包括运到我国关境前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

关税=100×10%=10元(唇用化妆品的关税税率是10%)

进口环节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110+10)/(1-15%)=141.2元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141.2×17%=24元(增值税是17%)

进口环节的消费税=141.2×15%=21.1元

所以,这支口红的入境价格是100+10+24+21.1=155.1元

总税负=55.1÷155.1=35.5%

所以,你看,你买的每一支口红,1/3全在税!!!

这还是降了消费税以后的税负,没降之前,你买一支口红几乎一半都是买的税。

很多人可能都没听说过消费税。消费税是价内税,直接包含在商品的价格内。买东西的时候,一般不会知道自己交没交消费税。

不像个税,工资条上写着不说,有的地方税务局还会特意给你寄个单子,告诉你一年总共割了多少肉。

虽然不起眼,消费税可是个大税种,排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后,位列第三。

2016年税收

增值税40712亿元

企业所得税28850亿元

国内消费税10217亿元

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2781亿元

对化妆品征消费税是从1994年开始的,当时是把化妆品作为非生活必需品来对待。换句话说,把化妆品当成了奢侈品。

可关键是,

化妆品在当年算得上奢侈品

到如今,早已成了快消品

哪个女生还没有一支口红,有十支都不稀奇,只要能当上小仙女,美上天!

2015年,中国化妆品市场零售交易规模超过3000亿。如果往少了说,按30%的综合税率,也贡献了900亿的税。

女生们涂掉的口红粉底,其实还是我国财政的一大支柱呢!

消费税的另一个作用是引导理性消费。

比如对一次性木质筷子和成品油征消费税,是为了保护环境;对烟酒征消费税,是为了人民的健康着想。

可是,抹化妆品除了能多吃两口铅,似乎对人、对己、对环境都没什么害处,哈哈....

财税君这么说完后,你们在“1212”还会失去理性拼命加购吗?

快来说说你的看法吧~

2009年7月1日汽油和柴油每吨价格是多少

从昆明到黄石有2050公里的铁路里程

第三章 货物运费

第一节 整车货物运费

第11条 整车货物除下列情况外,均按货车标记载重量(以下简称标重)计算运费。货物重量超过标重时,按货物重量计费。

1.使用矿石车、平车、砂行车,经铁路局批准装运《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01、0310、04、06、081"和"14"类货物按40吨计费,超过时按货物重量计费。

2.使用自备冷藏车装运货物时按60吨计费;使用标重低于50吨的自备罐车(表1所列GH95/22、 GY95/22、GH40、GY40型除外)装运货物时按50吨计费。

3.表1所列货车装运货物时,计费重量按表中规定计算,货物重量超过规定计费重量的,按货物重量计费,加冰冷藏车不加冰运输时,按冷藏车标重计费。

4,标重不足30吨的家畜车,计费重量按30吨计算。

货车货物规定计费直量表

表1

车种车型 计费重量(吨

B6 B6N B6A B7(加冰冷藏车) 38

BSY(冷板冷藏车) 40

B18(机械冷藏主) 32

表2

车种车型 计费重量(吨)

B19(机械冷藏车〕 38

B20 B21(机械冷藏车) 42

B10 B10A B22 B23(机械冷藏车) 48

SQ1(小汽车专用平车) 85

QD3(凹底平车) 70

GH95/22、 GY95/22(石油液化气罐车) 65

GH40、GY40(石油液化气罐车) 65

5.车辆换长超过1.5的货车(D型长大货物车除外)本条未明定计费重量的,按其超过部分以每米(不足1米的部分不计)折合5吨与60吨相加之和计费。

第12条 承运人提供的口型长大货物车的车辆标重大于托运人要求的货车吨位时,经铁路局批准可根据实际使用车辆的标重减少计费重量,但减吨量最多不得超过60吨。

第13条 按一批办理的整车货物,运价率不同时,按其中高的运价率计费。

第14条 运输超限货物,发站应将超限货物的等级在货物运单货物名称栏内注明,按下列规定计费:

1.一级超限货物:按运价率加50%;

2.二级超限货物:按运价率加100%;

3.超级超限货物:按运价率加150%。

对安装超限货物检查架的车辆,不另收运费。

第15条 需要限速运行(不包括仅通过桥梁、隧道、出入站线限速运行)的货物,按运价率加150%计费。

需要限速运行的超限货物,只核收本条规定的加成运费,不另核收超限货物加成运费。

第16条 超长、超限货物使用游车时,游车运费按主车货物的运价率和游车标重计费。利用游车装运货物,所装货物运价率高于主车货物时,按所装货物的运价率核收游车运费。

运输超限货物或需要限速运行的货物使用游车时,游车运费不加成。

两批货物共同使用游车时,游车运费各按主车货物的运价率及游车标重的1/2计费。

长大货物车运输货物需用隔离车时,隔离车不另核收运费。

自轮运转的轨道机械,以自备货车或租用铁路货车作游车时,按整车9号运价率核收游车运费;以铁路货车作游车时,按整车8号运价率和游车标重核收游车运费。

第17条 站界内搬运的货物,按实际运输里程和该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计算运费,不另收取送车费。

第18条 途中装卸货物,不论托运人、收货人要求在途中装卸地点的前方或后方货运站办理托运或领取手续,途中装车按后方货运站计算运价里程;途中卸车按前方货运站计算运价里程,不另收取送车费。

第19条 整车分卸的货物,按照发站至最终到站的运价里程计算全车运费和押运人乘车费;途中每分卸一次,另行核收分卸作业费80元(不包括卸车费)。

第二节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费

第20条 零担货物按货物重量或货物体积折合重量择大计费,即每立方米重量不足300千克的轻浮货物,按每1立方米体积折合重量300千克计算,但下列货物除外:

1.本规则有规定计费重量的货物按规定计费重量计费;

2.《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列"童车、室内健身车"、"209其他鲜活货物、9914搬家货物、行李、9960特定集装化运输用具"等按货物重量计费。

零担货物规定计费重量表表2

顺序 货物名称 计费单位 规定计费重量(千克)

1 组成的摩托车:

双轮 每辆 750

三轮(包括正、侧带斗的,不包括三轮汽车) 每辆 750 1500

2 组成的机动车辆、拖斗车(单轴的拖斗车除外):

车身长度不满3米 每辆 4500

车身长度3米以上,不满4米 每辆 7500

车身长度4米以上,不满5米 每轴 15000 19500

车身长度5米以上

3 组成的自行车 每辆 100

4 轮椅,折叠式疗养车 每辆(件) 60

5 牛、马、骡、驴、骆驼 每 斗 500

6 未装容器的猪、羊、狗 每 头 100

7 灵柩、尸体 每具(个) 1000

8 每立方米重量不足300千克的轻浮货物 立方米 300

9 童车"、"室内健身车"、"209其他鲜活货物"、

"9914搬家货物、行李"、"9960特定集装化货物" 实重

第21条 集装箱货物的运费按照使用的箱数和"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集装箱运价率计算,但危险货物集装箱、罐式集装箱、其他铁路专用集装箱的运价率,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的规定分别加30%、30%、20%计算。

自备集装箱空箱运价率按其适用重箱运价率的50%计算。

承运人利用自备集装箱回空捎运货物,在货物运单铁路记载事项栏内注明,免收回空运费。

第22条 运价率不同的货物在一个包装内或按总重量(或按箱)托运时,按该批或该项货物中高的运价率计费。

在货物运单内分项填记重量的货物,应分项计费,但运价率相同时,应合并计算。

第三节 托运人自备或租用铁路机车车辆运输货物的运费

第23条 托运人自备货车或租用铁路货车(不论空重)用自备机车或租用铁路机车牵引时,按照全部列车(包括机车、守车)的轴数与整车9号运价率计费。

托运人自备货车或租用铁路货车装运货物用铁路机车牵引,或铁路货车装运货物用该托运人机车牵引运输时,按所装货物运价率减20%计费。

托运人的自备货车或租用的铁路货车空车挂运时,按9号运价率计费。

第24条 自备或租用铁路的客车、餐车、行李车、邮政车、专用工作车挂运于货物列车时,空车按9号运价率加100%计费;装运货物时按其适用的运价率加100%和标重计费。但换长1.5以下的专用工作车不装货物时不加成。

随车人员按押运人乘车费收费。

第四节 货物快运费、冷藏车运费

第25条 货物快运费,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规定的该批货物适用运价率的30%计算核收。

第26条 使用铁路冷藏车运输的货物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冷藏车运价率计费。

途中不需要加温(或托运人自行加温)或制冷的机械冷藏车按机械冷藏车运价率减20%计费。

加冰冷藏车不加冰运输时,按冷藏车运价率计费。

代替其他货车装运非易腐货物的冷藏车、隔热车(即无冷源车)和自备冷藏车,均按所装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计费。

第五节 自备货车装备物品及集装用具的回送费

第27条 托运人自备的货车装备物品(禽畜架、篷布支架、饲养用具、防寒棉被、粮谷挡板)、支柱等加固材料和运输长大货物用的货物转向架、活动式滑枕或滑台、货物支架、座架及车钩缓冲停止器,凭收货人提出的特价运输证明书回送时,不核收运费。

第28条 托运人自备的可折叠(拆解)的专用集装箱、集装笼、托盘、网络、货车篷布,装运卷钢、带钢、钢丝绳的座架。玻璃集装架和爆炸品保险箱及货车围挡用具,凭收货人提出的特价运输证明书回送时,整车按2号、零担按21号运价率计费。

第四章 杂费

第一节 货运营运杂费

第29条 铁路货物运输营运中的杂费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和表3"铁路货运营运杂费费率表"的规定核收。

第30条 由承运人过秤并确定货物的重量,或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经承运人复查重量不符时,核收货物过秤费。

第31条 在温季和热季(按装车时外温确定)使用机械冷藏车装运需要途中制冷运输的未冷却的瓜果、蔬菜,按货物重量核收冷却费。

加冰冷藏车始发所需的冰、盐由托运人准备。如托运人要求承运人供应,承运人则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核收。

第32条 应托运人要求,铁路冷藏车在其他站加冰、盐后送至发站装货时,由发站或加冰站按9号运价率与自加冰站至发站间里程核收货车回送费。

第33条 使用铁路D型长人货物车装运货物时,除核收运费外,并核收下列费用:

1.按货车标重、运价里程,核收长大货物车使用费。

2.按货车轴数,核收长大货物车回送费,托运人取消托运时,仍核收此项费用。

第34条 用铁路机车往专用线、货物支线(包括站外出岔)或专用铁路的站外交接地点调送车辆时,核收取送车费。计算取送车费的里程,应自车站中心线起算,到交接地点或专用线最长线路终端止,里程往返合计,取车不另收费。

向专用线取送车,由于货物性质特殊或设备条件等原因,托运人、收货人要求加挂隔离车时,隔离车按需要使用的车数核收取送车费。

托运人或收货人使用铁路机车进行取送车辆以外的其他作业时,另核收机车作业费。

第35条 整车货物每满250运价公里,核收一个货车中转技术作业费。

第36条 派有押运人押运的货物,核收押运人乘车费。

第37条 使用铁路货车篷布苫盖货车时,向托运人核收货车篷布使用费。

第38条 使用铁路集装箱装运货物,向托运人核收集装箱使用费。使用铁路危险品专用集装箱装运货物时,集装箱使用费加20%核收。

托运人自备集装箱在铁路上运输货物或回空时,按箱向承运人缴纳自备箱管理费。

第39条 整车、零担货物装卸费按《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和铁道部规定的地区适用费率计算,装费由发站向托运人核收,卸费由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集装箱货物装卸费按铁道部《关于简化集装箱装卸作业计费实行综合作业费率的通知》规定的费率,发站和到站的装卸费均由发站向托运人一次核收。

准、米轨间整车货物直通运输的换装费,按铁道部规定的昆明铁路局换装费率计算,从米轨发运的由发站向托运人核收,从准轨发运的由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第40条 货物保价费,按货物保价金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

第二节 延期使用运输设备、违约及委托服务费用

第41条 延期使用铁路运输设备或违约以及委托铁路提供服务的,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和表4"延期使用运输设备。违约及委托服务杂费费率表"的规定核收。

零担货物暂存费按计费重量计算。

第42条 危险货物和易燃货物的暂存费率按表4规定的费率加100Ok计算。

货物暂存费在应收该费时间段的前三日,按规定的费率计费,自第四日起,允许铁路局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大不得超过规定费率的200%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43条 在专用线(含铁路的段管线、厂管线)、专用铁路内装卸及其他按规定由托运人、收货人自行装卸的铁路货车(长大货物车除外),按《货车使用费核收暂行办法》的规定核收货车使用费。

第44条 由托运人、收货人自行装卸的长大货物车,自调到装卸地点(或交接地点)之日起的第四日起,到装卸完了(或交接地点交接完毕)之日止,按日(不足一日按一日)核收长大货物车延期使用费。

第45条 使用铁路货车篷布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核收货车篷布延期使用费。

使用铁路集装箱超过规定期限的,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第46条 冷藏车送到装车站后,托运人取消托运,应核收空车回送费。已经预冷的机械冷藏车,还应核收一日的制冷费。

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机械冷藏车超过规定的装(卸)车时间,在此期间需要制冷时,除核收货车使用费外,还应按日(不足12小时按半日)核收制冷费。

第47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或发送前取消托运,核收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

发送前取消托运,发站退还全部运费和按里程计算的杂费,如货物运费低于变更手续费时,免收变更手续费,但不退还运费。

货物发送后,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变更到站时,运费与押运人乘车费应按发站至处理站,处理站至新到站分别计算,由新到站向收货人清算,处理站应将变更事项记人货票内。

由于处理变更所发生的杂费,应按实际发生分别核收。

对已承运的货物,因自然灾害发生运输阻碍变更到站时,免收变更手续费,运费按发站至处理站与 处理站至新到站的实际经由里程合并通算。如至新到站经由发站至处理站的原经路时,计算时应扣除原经路的回移里程。杂费按实际发生核收。

第48条 承运后发现托运人匿报、错报货物品名填写运单,致使货物运费减收或危险货物匿报、错报 货物品名按一般货物运输时,按批核收全程正当运费二倍的违约金,不另补收运费差额。

承运后发现整车货物超过计费重量但未超过货车规定容许载重量时,到站对超过部分按该批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补收全程正当运费;但货物重量超过货车规定的容许载重量或专用线的自装整零货车少报货物重量时,除补收全程正当运费的差额外,另核收该差额三倍的违约金。

到站发现零担货物的实际重量超过发站确定的计费重量时,对超过部分应按该批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补收全程正当运费的差额。

集装箱货物超过集装箱标记总重量,对其超过部分:l吨箱每10千克;5、6吨箱每50千克;10吨箱、20英尺箱、40英尺箱每100千克均按该箱型运价率的5%核收违约金。

第49条 运杂费迟交金,从应收该项运杂费之次日起至付款日止,每迟延一日,按运杂费(包括垫付款)迟交总额的千分之三核收。

第50条 整车货物托运人在货场内自装或收货人自带装卸人员提货,未及时将货位清扫干净的,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核收货位清扫费。

卸后需由承运人洗刷除污的整车货物,按零担办理的牛、马、骡、驴、骆驼等,均由到站向收货人核收货车洗刷除污费。

收货人自行掏箱,未清扫干净的,向收货人按箱核收集装箱清扫费。

货位清扫、货车洗刷除污费用,允许铁路局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费率的一倍,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三节 租、占用运输设备费用

第51条 租用或占用铁路运输设备的,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和表5"租、占用运输设备杂费费率表"的规定核收。

第52条 国铁货车进入铁路工程在建线、临管线或地方铁路时,分别向其管理单位核收地方铁路及在建线货车使用费。

第53条 国铁的货车篷布、铁路集装箱进入地方铁路时,分别向地方铁路核收地方铁路货车篷布使用费、地方铁路集装箱使用费(通过地方铁路的不核收)。

第54条 自备车或租用铁路货车由于托运人或收货人的原因在铁路站线或未出租的路产专用线存放,从货车到达的次日起,到调离存放地点之日止,按日(不足12小时的免收)核收自备或租用货车停放费。

第55条 租用铁路货车或守车,向租用人核收车辆租用费。

车辆租用费按车辆标重(标重不足30吨的家畜车按30吨,机械冷藏车按车组,守车按车)计算。

第56条 船舶停靠在铁路码头装卸货物时,按吨核收铁路码头使用费。

第57条 出租路产专用线时,应自接轨道岔尖端起,按线路总长度向租用人核收路产专用线租用费。

租、占用运输设备杂费费率表 表5

第五章 国际铁路联运货物国内段的运输费用

第58条 进口货物国内段运费、国际铁路联运进出口货物在国境站上发生的杂费和国际铁路联运过境货物在国境站的换装费,均在国境站向收货人(托运人)或其在国境站的代理人核收。

第59条 国际铁路联运货物国内段的运输费用,除本章规定外,均适用本规则一般规定。

出口货物按发站承运当日实行的运价率计算;进口货物按进口国境站在运单上加盖日期戳当日实行的运价率计算。杂费按发生当日实行的费率计算。

进、出口货物的运价里程,应将国境站至国境线的里程计算在内。

进口货物在国境站应收货人的代理人要求,受理货物运输变更时,运费按进口国境线至新到站的里程通算。

按快运办理的进、出口货物,按本规则第25条计费。

第60条 进口整车货物,按下列规定计费重量计费:

1.以一辆车或数辆车接运一批货物以及数辆车套装接运数批货物(包括换装剩余的整车补送货物),按接运车辆标重计费。货物重量超过标重时,按货物重量计费。

2.以一辆车接运数批货物,每批按30吨计费,超过30吨按货物重量计费。

3.原车过轨不换装货物,按车辆标重计费,货物重量超过标重时,按货物重量计费。

4.汽车按接运车辆标重计费。发送路用双层平车装运的小轿车,换轮直达到站时,每车计费重量为90吨。

第61条 出口整车货物在国境站过秤发现超载(即超过国际联运容许的增载5%)时,对卸下超载部分货物,从发站至国境站止的里程,按整车运价率核收运费、卸费和暂存费,并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的规定加收上述运费五倍的罚款。

第62条 杂费:

1.国际联运运单(每份五张)以及供托运人报销运费用的补充运行报单均按表3规定的费率核收。

2.进、出口货物在国境站的验关手续费,整车和集装箱每批33元,零担每批:16元。

3.进口货物在国境站的换装费,整车普通货物每吨16元,其中炭黑、沥青、焦油及按危险货物运送条件运送的货物每吨32元。普零货物每10千克0.16元,危零货物每10千克0.32元。集装箱按国内标准规定计算。笨重货物的换装费率,整车货物每件重量501~1000千克每吨18元,1001~3000千克每吨22元,3 001~5000千克每吨28元,5001~8 000千克每吨35元,8 001~15 000千克每吨42元,15001~20 000千克每吨52元,20 001~80 000千克每吨68元,超过80吨每吨80元;笨重零担货物按上述标准计算;笨重危险货物按上述标准加50%计算。发送路用专用货车装运的小轿车,换装费按每吨24元计算。

换装需要加固时,核收加固材料费,按所用材料成本价加30%计算。

4.进、出口货物声明价格费,按运单记载的声明价格的3%计算。

5.进、出口货物由于托运人或收货人原因,造成在国境站上发生的整车换装整理费、搬运费、杂作业人工费等按《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和铁道部规定的费率核收。

6.进口货物在国境站或中途站办理运输变更时,按本规则第47条规定的费率,以发送路原使用的车辆数核收变更手续费。由于收货人代号改变而变更收货人时,也应核收变更手续费。从朝鲜进口整车煤炭,在国境站办理变更到站,按上述费率减半核收。

7.进、出口货物由于托运人、收货人原因,造成货车在国境站上滞留时,应按货车滞留日数(不包括铁路正常办理手续的时间),从货车到达次日起,不足一日按一日,核收货车滞留费,每车每日120元。超过5日,从第6日起,每车每日核收滞留费240元。超过10日,从第11日起,每车每日核收滞留费480元。危险货物货车滞留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车每日另加10%。

进、出口货物落地时,货物装卸费和暂存费按本规则第四章"杂费"的规定计费。

8.向朝鲜出口整车散装的煤、石膏、焦炭、矿石、矿粉、熟矾土、黄土、碗土和向越南出口整车散装货物,均在国境站用轨道衡复查重量,核收过秤费。进口所有货物如在国境站过秤复查重量,应记载并核收过秤费。

第六章 附则

第63条 本规则中"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64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铁道部。第65条 本规则自2000年7月1日起实行。

附件一

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

目录

煤…………………………………………………29011

原煤……………………………………………29012

洗精煤…………………………………………29013

块煤……………………………………………29014

优、选煤:……………………………………29015

水煤浆…………………………………………29019

其他煤…………………………………………2902

石油………………………………………………29021

原油……………………………………………29022

汽油……………………………………………29023

煤油……………………………………………29024

柴油……………………………………………30025

重油……………………………………………30026

润滑油、脂……………………………………30029

其他成品油……………………………………3003

焦炭………………………………………………30031

焦炭……………………………………………30032

沥青焦、石油焦………………………………3004

金属矿石…………………………………………31041

铁矿石…………………………………………31042

放射性矿石……………………………………31049

其他金属矿石…………………………………3l05

钢铁及有色金属………………………………31051

生铁……………………………………………31052

钢锭、钢坯……………………………………31053

钢材……………………………………………31054

钢轨及其配件…………………………………32055

铁合金及其他钢铁……………………………32056

有色金属及其合金……………………………33057

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的加工材、粉……………3306

非金属矿石……………………………………34061

硫铁矿…………………………………………34062

石灰石…………………………………………34063

铝矾土…………………………………………34064

石膏……………………………………………34069

其他非金属矿石………………………………3407

磷矿石………………………………………… 36070

磷矿石…………………………………………3608

矿物性建筑材料……………………………… 36081

土、砂、石、石灰……………………………3608

砖、瓦、砌块…………………………………37083

水泥制品………………………………………3808

2009年7月1日汽油和柴油每吨价格是多少 其他答案: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730元和599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铁道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7130元和639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09年6月30日零时起执行。  附表一 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吨品种 调整前供应价格 调整后供应价格供军队等部门用 90 号汽油(Ⅱ)(标准品) 6130 6730 供军队等部门用 0 号柴油 (标准品) 5390 5990 供军队用灯用煤油 5420 6020 供军队用海军燃料油 3880 4310 航空汽油(标准品) 6310 6930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90 号汽油(Ⅱ) 90 号汽油(Ⅲ) 0 号柴油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北京市 7930 7260 天津市 7485 6745 河北省 7485 6745 山西省 7555 6800 辽宁省 7485 6745 吉林省 7485 6745 黑龙江省 7485 6745 上海市 7500 6750 江苏 省 7540 6785 浙江省 7540 6800 山东省 7495 6755 湖北省 7510 6770 湖南省 7550 6830 河南省 7505 6765 海南省 7630 6880 广东省 7565 7795 6815 广西自治区 7630 6880 宁夏自治区 7490 6745 甘肃省 7470 6765 新疆自治区 7265 6640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 7500 6760 合肥市 7505 6765 福州市 7540 6790 南昌市 7505 6765 成都市 7705 6980 重庆市 7690 6945 贵阳市 7665 6905 昆明市 7695 6935 西安市 7470 6755 西宁市 7435 6775 注:1、表中除北京市外,汽油(Ⅱ/Ⅲ)是指符合GB17930-2006《车用汽油》质量要求的车用汽油;  2、表中北京市汽、柴油为质量符合车用汽、柴油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38-2007,DB11/239-2007)的油品。 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