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客运还有燃油补贴吗

2.网约车为什么没有燃油补贴吗

3.请问各位网友,广东省农村城乡客运燃油补贴规定及明细,谁有呢

4.2020年燃油补贴

5.青岛出租车2021年燃油补贴什么时候发多少钱?

6.市际班车燃油补贴政策?

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管理办法_成品油价格补贴

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和大连市交通局联合印发的《大连市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实施细则》要求,我市自2015年起每年对全市巡游出租汽车发放成品油价格补贴。

按照文件要求补贴对象是依法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运营的出租汽车企业或个人。补贴时间是2015年到2019年(每年补贴将于次年发放)。?按照文件规定,油补发放金额逐年递减,到今年递减结束,预计今年以后将没有相应补助发放。

针对去年底市民反映的“私家车利用‘花小猪’打车软件从事非法营运”问题,出租车执法大队进行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通过联合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印发《关于严厉打击网约车非法营运的公告》重点打击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运营,利用互联网打车软件从事非法营运。

二是召开在连网约车平台专项工作会议,约谈我市各网约车平台企业,要求各平台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三是组织执法人员与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分别在大连火车站、大连北站、大连机场及各高校周边区域,针对使用“花小猪”打车软件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截止4月初,对利用“花小猪”打车软件从事非法营运的30台车辆进行处罚。

农村客运还有燃油补贴吗

赤峰市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发放时间还未公布

1.农村客运:全县2020年实际享受燃油补贴的农村客运48辆1925座,成品油价格补贴标准600元/座,共115.5万元。

2.出租车:全县2020年实际享受燃油补贴的出租车335辆,燃油补贴标准为3330元/辆,共111.555万元。

网约车为什么没有燃油补贴吗

法律分析:有,以调整资金使用方式为手段,以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实施,盘活存量、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平稳推进的原则,健全支撑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政策》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 (财建 〔2009〕 1号)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一)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二)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三)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四) 具体补助对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认定。

请问各位网友,广东省农村城乡客运燃油补贴规定及明细,谁有呢

网约车没有燃油补贴因为燃油补贴是给予出租车经营者的一项专用补贴资金,是为了扶持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多个地区已经陆续取消了出租车油补,更有甚者,利用更车霸占、截留油补。

首先,应当界定享受燃油补贴的主体。《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临时油价补贴,第四条明确了该法所称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同时第七条规定,补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补助实际用油者,不得挪作他用。可见,燃油补贴应该是补贴给实际运营出租车的企业或个人的。

国家发放的燃油补贴计算: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对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在车票价格不长的前提下,增加燃油税补贴每公升汽油1.00元,每公升柴油0.80元。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车型燃油标准落实补贴。

2020年燃油补贴

首先,农村城乡客运燃油补帖规定的政策依据是《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财建[2009]1008号文件发布)。该办法的具体内容:://.gov.cn/gzdt/2010-01/26/content_1520022.htm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财建[2009]1008号文件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具体补助对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认定。

第四条 各地应抓紧完善出租汽车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化解油价调整对出租汽车经营效益的影响。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临时油价补贴。

本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 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分品种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补贴。

第六条 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的确定和中央财政负担的补助比例按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补助用油量由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拥有的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成品油数量。

第八条 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业户)管理档案和管理制度,完整、准确地记录所属车辆、行驶里程、用油量等基础信息,并按燃料种类对每辆车燃料消耗量进行统计、汇总、核实,分别填写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燃料消耗量明细表(见附件1、2、3),及时按程序上报。

第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建立健全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及燃料消耗量的基础档案和数据库,完整、准确地填报各项基础数据,科学准确地核算燃料消耗,并编制报表。

第十条 补助年度终了后,县、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力量,对本辖区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统计、整理、汇总,经核实无误后,于2月15日前,分别将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出租汽车用油量汇总表(见附件4、5、6)逐级上报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同时抄报同级财政、审计部门。

第十一条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收到下级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车辆油料消耗情况后,经审核和重点抽查,将本省(区、市)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整理汇总,于3月15日前上报交通运输部,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以及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收到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油料消耗情况后,应当根据前一年度补贴用油量情况对全国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补助用油量以上年度补助用油量为基础,考虑增减变化因素确定。交通运输部核定的补助用油量于4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同时抄送审计署。

第十三条 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报送的全国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上年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按照分品种补助标准和负担比例,计算分省(区、市)上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金额。

第十四条 中央财政负担的上年度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于4月30日前,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省(区、市)财政。下达资金的文件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审计署、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财政部下达的上年度补助资金后,应当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逐级下拨资金。基层交通运输和财政部门应当在6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补助对象。

基层财政、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完善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制度,并将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金额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于9月15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并抄送审计署。

第十七条 补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补助实际用油者,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财政部将会同交通运输、审计部门,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用油量申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级财政部门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额度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或组织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准确填报有关报表。对未报送或未按期报送有关报表的,不予补助。

对弄虚作,套取补助资金的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一经查实,追回上年度补助资金,并取消下年度补助资格。

对虚报用油量套取补助资金、扩大补助范围发放补助资金、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部门和管理人员,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补助资金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规定,商同级交通运输部门重点用于基层管理部门用油量统计和补助资金发放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附表一城市公交企业燃料消耗量明细表

附表二农村客运经营者燃料消耗量明细表

附表三出租汽车经营者燃料消耗量明细表

附表四城市公交燃料消耗量汇总表

附表五农村客运燃料消耗量汇总表

附表六出租汽车燃料消耗量汇总表

其次,关于广东省交通厅就该办法的实施细则,你可以找当地交通部门咨询,如果不是从事该行业的,对方有可能不提供。

供参考!

最后补充:在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农村客运车辆的明细公布一项,最后公布的数据是2012年5月21日。

青岛出租车2021年燃油补贴什么时候发多少钱?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交通部、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能源客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可知,2020年将取消燃油补贴,新能源客车运营以奖代补。

2020年燃油补贴方式的优势

以奖代罚作为燃油补贴有五大优势,可以提高技术水平、保障产品供给、完善财税政策、促进产品消费、加大支持力度、优化使用环境、加强多方联动、确保政策落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效率。

国家燃油补贴是怎么来算的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国家燃油补贴是在机票价格不上涨的前提下,对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每升汽油增加1元,每升柴油增加0.80元的燃油税补贴。本次补贴按照国标规定的车型燃油标准执行,但燃油补贴需要先确定补贴油量和成品油价格,并严格按照补贴资金的补贴标准执行。

燃油补贴发放程序

一是合理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科学测算城市公交车、出租车乘座、农村客运乘座、水路客运乘座补贴,建立严格的审核申报机制。对于补贴范围内的企业主,要把车、船的信息申报清楚,再进行申报,建立严格的审核、复核机制。要建立审核机制,包括主管部门初审、局办公室审批、市财政局审核,建立公平透明的分配机制。

市际班车燃油补贴政策?

年底发。3132元。

2021年5月前,对成品油价格每月补贴261元。对年初至年底营运的车辆,按12个月发放补贴3132元,营运不足一年的出租车,按实际营运月份计算补贴。以上两项补贴同时发放。

由于地区不同情况不同,具体的时间也不统一,但是在十二月份会全部发放完。财政部根据上报的油耗,按照补贴标准,核实补贴资金将在每年4月下达省级。

市际班车燃油补贴政策如下:

2020年燃油补贴公告如下: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今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每辆车每月补贴606元。从现在开始营运到年底的车辆,按6个月计算,应发补贴3636元;下半年即将下线的出租汽车,按实际营运月份计算发放补贴金额。

2008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范围是:经市交通局批准的,2008年下半年在籍营运的所有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二是今年5月以前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每辆车每月补贴261元。从年初开始营运到年底的车辆,按12个月计算,应发补贴3132元;营运不满1年的出租汽车,按实际营运月份计算发放补贴金额。以上两项补贴同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