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调整的相关规定_油价调价规则
1.航空燃油附加费最新调整消息燃油附加费将于12月5日下调
OPEC的油气政策 这个由石油生产国组成的石油卡特尔,从它诞生之日起到今天,一直受到世界的重视。尽管与20世纪70年代相比,OPEC的石油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比例下降了,但是,OPEC成员国的油气探明总储量居世界首位,其强大的石油生产与供给能力,尤其是它实行的石油发展战略及石油政策,对世界石油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仍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OPEC在调整和实施其石油政策的过程中,协调行动、巩固团结,正逐步走向成熟,在国际石油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OPEC的石油政策主要从对产量控制和油价控制展开。
OPEC通过对组织联合产量的控制和各国生产配额的分配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1982年开始,OPEC用配额制度来实现产量控制。配额制度是将产量额度在所有的成员之间分配,以协调削减石油产量。
OPEC在不同阶段取了不同的油价政策。
生效日期会议地点变动(万桶)日产量上限(万桶)1998年2月利雅得—27.30*1998年4月利雅得-1.35525.951998年7月阿姆斯特丹/维也纳-1.25524.691999年4月海牙/维也纳-1.71622.2000年4月维也纳+1.71624.692000年7月维也纳+0.70825.402000年10月维也纳+0.80026.202000年11月维也纳+0.50026.702001年2月维也纳-1.50025.202001年4月维也纳-1.00024.202001年9月电话会议-1.00023.202002年1月开罗-1.50021.702003年1月维也纳+1.30023.002003年2月维也纳+1.50024.502003年6月维也纳+0.90025.402003年11月维也纳-0.90024.502004年4月阿尔及尔-1.00023.502004年7月贝鲁特+2.00025.502004年8月贝鲁特+0.50026.002004年11月维也纳+1.00027.002005年3月伊斯法罕+0.50027.502005年7月维也纳+0.50028.00
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石油产量政策历来变动一览*OPEC 10国产量基准,利雅得减产的依据。
在成立的最初10年,针对国际油价不断下降的趋势,OPEC为了维护成员国的石油权益,实行了冻结油价的政策,通过有控制地增产、实现油田费用经费化、减少原油销售补贴等手段争取获得更多的石油收入。1961年至10年9月,原油标价一直稳定在每桶18美元的水平。
20世纪70年代,OPEC实行大幅度提高油价的政策。通过实施提价、提税和取消销售回扣的策略,取“参股制”及国有化方式,以及运用“石油武器”实行禁运和减产等斗争手段,从西方石油公司手中争夺回了石油主权和石油标价权,获得了巨额“石油美元”,并在国际石油市场占有了超过一半的销售份额。阿拉伯轻油的官方价格,从10年9月份之前的每桶1.8美元飙升到1980年4季度的每桶33.33美元,国际市场现货价格上涨到每桶38.63美元。这期间,爆发了13年和19—1980年的两次世界性“石油危机”。
20世纪80年代,OPEC针对世界石油消费量增长缓慢甚至下降以及非OPEC石油产量上升的形势,先是实行限产保价政策,以期阻止油价下滑,继而取扩大市场份额等政策,以求保证石油收入和维持市场份额。这一时期OPEC遭到了严重的损失,其重要原因之一是OPEC前一时期过度提高油价政策而带来了负面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最近两年,OPEC调整并交替实行“限产保价”或“增产抑价”政策。前者是在油价长期走低情况下,通过限制或减少产量,缩小市场供应量,推动油价转跌回升;后者是通过增加产量,扩大市场投放量,抑制油价的暴涨,以达到稳定市场,增加石油收入,保持市场份额的目的。2000年,OPEC建立了“自动油价平衡机制”,明确提出新的政策目标,即抑制油价波动,力求使国际市场的原油价格维持在对产油国和消费国均有利的水平上。
OPEC的石油政策对世界石油市场的供需平衡及国际油价影响重大。OPEC的石油政策从最初的以争取恢复自身权益为宗旨,到推崇建立公正、合理、有利于各方的油价水平,保证持续、有效的石油供应,从而稳定世界石油市场的政策目标。这对于世界石油业的发展,无疑是一个有益的、新的飞跃。近年来,OPEC能源政策的调整围绕上面提到的新的目标进行。1999年,OPEC秋季部长会议提出要以库存量而不是以价格来决定产量的油价政策。2000年3月,OPEC进一步调整其政策,建立了油价“自动平衡机制”,确定了22~28 美元的油价浮动范围作为其增减原油产量,以保证国际市场石油供应和稳定的油价政策。2001年,OPEC再次作出调整研究,建立新的、能够反映市场真实供需情况的原油定价基准,除调整油价政策外,各成员国也在修订其能源发展战略,包括适度开放由国家垄断的石油天然气部门,通过改善投资环境和提供优惠条件吸引外国石油公司参与本国石油开等。委内瑞拉的能源战略重视加强同南美洲国家的能源合作,争取在建立统一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实现包括能源在内的基础设施现代化,推动拉美地区经济的尽快恢复与发展。
非OPEC产油国的石油政策 以俄罗斯为例。油气行业是俄罗斯国家经济的主要支柱,关系到社会的整体发展。合理利用和保护此类、确保其再生产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在对外合作中维护国家利益是俄当前的首要任务。作为最重要的非OPEC产油国,俄罗斯非常重视本国油气的开发和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
(1)制定行业长期发展规划。
2003年5月俄通过《至2020年俄罗斯能源战略》,详细分析了能源产业面临的现实问题,明确了该领域今后20年的主要发展方向和基本框架。为不断寻找新的矿脉、避免国家可探明储量的枯竭,2004年俄通过《2005—2020年国家矿物勘探及其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纲要》,规定了37种主要矿藏的开量与再生量的比例关系。为加大对大陆架的研究开发,2004年俄通过《至2020年俄罗斯大陆架石油天然气研究开发战略》,确定了大陆架油气开的阶段性目标。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修改税法,建立促进油气行业发展的税收体制。首先,合并税种,简化税收办法。从 2002年1月起,取消了矿区使用费、矿物原料基地再生产留成和原油开消费税,代之以征收“开统一税”。其次,取消不合理优惠,弥补税收漏洞。2004年1月,俄罗斯撤销了境内的最后三个离岸区设置,杜绝了石油巨头们利用其逃税避税这一漏洞,也避免了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再次,增强税收公平性,促进行业均衡发展。为鼓励对地质条件恶劣、效益低下的油田进行开发,俄罗斯拟将现行简单化一刀切的石油开税改为级差开税——根据油田质量和开效益确定不同的税率。
制定新的《矿产法》,完善政策法规和管理机制。俄罗斯现行《矿产法》出台于1992年,诸多条款已不适应当前行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个别条款过于空洞,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也导致了严重的官员腐败。为扭转这种现象,俄罗斯主管部门正在重新制定《矿产法草案》,对包括油气在内的地矿勘探、开和使用等相关问题做出详细规定,尽量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该法有望于2006年最终通过。届时,它将成为规范俄油气行业发展的重要法律之一。
(3)建立有效的国家管理部门体系。
要实施国家对油气工业的有效监控,必须建立健全管理部门。
从行政分工看,为减少开许可证发放的混乱无序现象,正在重新制定的《矿产法草案》将明确规定地矿归联邦所有,开许可证也将由中央独家发放。从部门设置看,俄工业能源部及其下属的联邦能源局、自然部及其下属的联邦地矿利用局和自然利用监督署、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及其下属的联邦海关署、财政部及其下属的联邦税收署等部门将从不同的角度对油气行业的整体发展进行规划和监督。从人员安排看,总统的亲信将被安置在油气企业中任要职。
(4)加强对进出口运输环节的管理。
俄罗斯牢牢控制着油气产品运输渠道,不允许私有油气公司建设和拥有自己的管道系统。目前,国家控股的俄罗斯石油运输公司、俄罗斯铁路股份公司、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分别在油气产品的管道和铁路运输中具有绝对垄断地位。2003年10月,俄罗斯交通部起草了旨在放开交通运输业的《至2025年俄罗斯交通发展战略》,其中惟独未涉及管道运输改革,也未谈及油气运输领域吸引私人投资的问题。
(5)在国家控制的前提下广开资金来源。
首先,通过《产品分割协议》加大对外资的吸引力。“萨哈林-1号”和“萨哈林-2号”项目均是以这种形式吸引了大量外资。国际油气巨头,包括英荷壳牌石油公司、日本三井公司和三菱公司、美国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印度ONGC公司均参与了上述项目的实施。其次,鼓励油气公司发行欧洲债券,增强其投融资能力。目前,俄罗斯许多大型石油公司已在欧美股票市场上市,企业资本化程度和资本运作透明度明显提高。再次,允许外国公司收购俄罗斯公司股票。2004年9月,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就以19.88亿美元的价格成功收购了俄罗斯最大石油公司卢克石油公司中的国家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7.59%)。
(6)实现油气出口多元化,大打能源外交牌。
普京执政后,从国家经济安全角度出发,强调油气出口多元化,并灵活运用能源牌,巧妙地实现了国家利益最大化。
为实现油气出口多元化,俄罗斯试图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拓展油气运输渠道。向东,利用中日石油管道出口之争,在两强之间游刃有余,并最终选择了对己最为有利的通向太平洋港口的管道走向。向南,为了抗衡美国倡议的跨里海天然气管道、阻挡土库曼斯坦天然气进入欧洲,更为了开拓东南欧的巨大市场,于2003年建成了穿越黑海海底至土耳其的“蓝流”天然气管道。向西,为了减少对乌克兰、波罗的海三国、波兰等非友好国家的过境依赖,于2005年12月开工建设穿越波罗的海海底至德国的北欧天然气管道。向北,几家大型石油公司已提议建设至摩尔曼斯克的石油管道,以开拓北美市场。
对于传统势力范围——独联体其他国家,俄罗斯更是利用油气出口,打一批,拉一批,加大对地区政策走向的控制。
航空燃油附加费最新调整消息燃油附加费将于12月5日下调
法律分析:一、减少或取消出租车燃油补助
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中的涨价补助将退坡减少。出租车2021年油补政策暂未出炉,但是从此前发布的方案来看: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为基数逐步递减,其中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2020年以后另行确定,相关支出不再与用油量及油价挂钩。
二、取消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制度
彻底取消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制度,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对于已经收取经营权使用费的,可以一次性退还,也可以通过税收返还等形式分期退还,把利益再次归还到出租车公司和司机手中。
三、出租车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合一
以往出租车所有权和经营权被公司据为己有,但2019年全国出租车行业喜迎开门红,两权合一再传佳音,产权经营权回归实际出资人!也就是说车辆所有权与经营权使用权归个人所有,可转租,更新和变更。更车时可自行按照市要求购车辆。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12月3日,国内航空公司纷纷宣布,从12月5日起下调燃油附加费。据悉,这次燃油成本调整官方是因为油价下跌,只是第一次燃油成本上涨,所以很多人开始买油。
降低燃料成本的公司:
四川航空、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首都航空、向鹏航空、天津航空、吉祥航空、春秋航空、南方航空、中国国际航空。
通告信息:
,即从12月5日(出票日期)起,成年旅客乘坐800km(含)以下国内航线时,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每人次20元降为每人次10元;800公里以上的国内航线也由50元/人降至30元/人。
在婴儿继续免票的同时,上述航空公司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实行收费减半的政策: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0元,相当于免票;
800公里以上航段由20元/人降至10元/人。
:提醒:
1.根据航空公司的通知,燃油附加费按原出票日期征收。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2.12月3日,有消息称,部分航空公司尚未公开发布下调燃油附加费的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12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有所下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有所下调。
具体来看,自12月5日(出票日期)起,成年旅客乘坐800km(含)以下国内航线时,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20元/人下调为10元/人;800公里以上的国内航线也由50元/人降至30元/人。在婴儿继续免票的同时,上述航空公司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实行收费减半政策: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0元,相当于免票;800公里以上航段由20元/人降至10元/人。
燃油费规定变迁史
2015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发布《燃油附加费《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71号)》规定》。根据规定,作为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届时将由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即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可以按照联动机制收取燃油附加。
根据这一规定,2015年2月,国内航空公司停止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但随着油价的上涨,2006年6月航空煤油出厂价为5389元/吨,并设定了燃油附加费起征点。
6月,航空公司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每位成人收取10元。
10月国内航线航空煤油综合购成本上涨至5859元/吨。所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再次上涨。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每位旅客收费2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费30元。
11月,随着航空煤油出厂价再次上涨,达到6218元/吨,国内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件费上涨至50元/人。
12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下调,导致现在燃油成本降低。
各个通告截图
中国国际航空
南方航空公司
春秋航空公司
吉祥航空
海南航空公司
天津航空公司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