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石化92今日油价查询_济南中石油92号汽油最新价格

长清一个体户谎称能以每吨低于市场价几百元的价格买到“计划油”——

长清一从事成品油运输的个体户,在2006年8月到2007年1月间,承诺以每吨低于市场价几百元的价格供应“计划油”,骗得一些加油站、个体油库和油罐车运输户的油款1000余万元,最终因供不上油而案发。由于案情重大,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日前,该案从长清检察院移送到济南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补亏空

大量骗油款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由志晗只有28岁,2001年他购买了一辆油罐车搞成品油运输,2003年生意做大后又买了辆油罐车。在多年的业务往来中,他和不少加油站、个体油库建立了关系。

2006年8月起,不少和由志晗有业务关系的客户接到由志晗的电话:“又有一批计划油,每吨低于市场价四五百元,但得大批量订购才行,如果要赶快交钱。”如此便宜的价钱让客户很动心,何况他们和由志晗熟识,这也不是第一次从他那里买计划油了。

于是,陆续有十几人付款,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百万元。但这次,由志晗没像以往那样按时供油,催得紧的还能得到少许油,其他人不是找不到他,就是被告知计划还没下来。到2007年2月,这些老板感觉受骗了,就报了案。当天,警方去抓捕由志晗时,他已闻风逃走,第二天,在亲属和律师的劝说下,由志晗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据其交代,2006年10月至11月,他先后五次收取李淑明127.32万元,后供给其76万余元柴油,还欠50余万元;10月13日,他骗取刘绪银51万元,后给其102000元柴油,还欠408000元;10月12日、17日、23日,他先后骗取高书香340万元,后供给其33万元柴油,还欠307万元;12月11日至28日,他骗取刘军声572万元,后供给其292万元柴油,还欠280万元……

两年高买低卖

造成巨大亏空

由志晗为何会欠下中石化巨额油款,他之前为何能向加油站、个体油库低价供油?令人吃惊的是,早在2004年国家就取消了计划油,他一直以高买低卖的方式在运营,而且长达两年多时间,这样,每做成一笔业务他都会亏钱。

受害人高书香告诉记者,2005年12月,他开始向由志晗买低价油,每吨便宜200-300元,一年多来,交易都很正常,一般这个月交钱,下个月提货。由志晗说提前买计划,要提前开单子,所以必须先付款后提货。最后这次,由志晗催得很急,而且说要大量订货才可以,高书香没那么多钱,就听从由志晗的建议,联系其他加油站,借了150万元,这样共给了由志晗340万元,但由志晗最后只供给她33万元柴油。

由志晗对人声称,他有亲戚在石油公司工作,能搞到计划油。果真如此吗?事实上,计划油早被取消,他的那位亲戚也根本不知此事。由志晗一直都是按市场价从中石化进油。据其交代,从2004年底到2007年初,他一直是高买低卖,自己一直亏空。但他能从中石化赊欠油款,从各加油站、个体油库收上来的钱并没有立刻、全部转给中石化,这样,虽然他按量低价供给各加油站在亏钱,但手里还是落下了不少钱,直到最后亏欠中石化1400多万元。

由志晗能从中石化赊欠油款,有两个人起了作用,此二人是中石化的工作人员,他们告诉由志晗,只有公司购买才能先拉油后付款,这样,二人找了两家公司,让由志晗将油款打入这两个公司的账户,再转入中石化账户。后来,这两个公司供述,他们与由志晗没有任何关系,公司账户是被别人转账用。

等油降价

弥补损失

两年间,由志晗买了车、买了别墅,成了长清当地不少青年羡慕的对象,没有谁想到他的致富是用这样的方法。最令人费解的就是他这样高买低卖,自己不挣钱还大量亏空,为什么一直这样做。

由志晗在公安机关讯问时说,2004年10月他挪用了客户油款20多万元,想还上但手中没钱。从2004年底,他就每吨油亏空100-200元高买低卖,从客户手中收上钱,填补欠中石化的油款。但他又不得不给客户供油,又要低于市场价向客户要油款,这样循环,最后收不住了。原来在中石化还能先拉油后付款,但到了2006年9月,中石化不允许了。一开始控制得还不是很严,到2006年11月,就严格控制了。

“由于我高买低卖亏欠中石化油款太多了,我就向各加油站、个体油库及油罐车讲按低于市场价400-500元的价格供油,让他们大量给我油款,好批计划油,而实际我只能将收上来的油款还中石化,很少或无法给他们油了,催得紧的就给他们送点,这样累积起来,我欠各加油站、个体油库及油罐车1000多万元。”

对于这样做的原因,他是这样解释的,“我本想等油价下来后,我能供给他们计划油,而他们买不到,这样我就能低买高卖,赚回亏空的钱,但市场上油价一直不降,我就一直只能高买低卖,越亏越多。”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表示,由志晗的解释不成立,他还是在狡辩,没讲出真正动机。从他的行为看,是典型的手法。通过高买低卖骗得信任后大量骗钱,这样的手法已不只他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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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11月7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55元和15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品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元/升合同约定配送的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国VI汽油89号7.85102151016292号8.44108461079095号9.061147711418国VI车用柴油0号8.1491459098+5号7.9889568910+10号7.8287678722-10号8.7897129662-20号9.21018410132-35号9.531056210507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9775元和870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